監護委員會委任的監護人將獲得法定權力,替腦退化症人士在住宿及接受醫療等個人事宜上作出重要的決定,並替腦退化症人士處理每月最多$17,500的金錢*
由監護人代腦退化症人士決定照顧、住宿、福利、財務及/或醫療事宜。
腦退化症人士被診斷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後,親屬、社工、醫生等方能提出申請。
被廣泛使用,由監護委員會處理申請。
申請人(照顧者)必須提交申請表及兩份醫療報告予監護委員會處理。